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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创建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14:31  张舜然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高校毕业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公布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一、评选对象

1.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系列荣誉称号分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参评对象为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预期当年12月31日(含) 前完成答辩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研究生。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按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评选;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按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8%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

(1)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毕业论文“双盲”评审和答辩按期通过,并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所有课程考核及格(60分及格),学位课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学位课成绩75分以下不超过一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或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的,优先推荐。

5.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校级荣誉称号或荣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二)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在符合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创新实践大赛,并取得国家级或市级比赛奖项;

2.在校期间获得一次市级及以上荣誉,或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及以上荣誉;

3.就业方向为国家和地方组织的重点项目、西部地区、国家重要行业和领域就业的,或在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或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

注:原则上学业奖学金不纳入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三、申请及评选推荐流程

1.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人都需要登陆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系统(以下简称“校级系统”)进行申报、审核,具体申报操作见附件,截止日期为1月28日。

2.经审核合格的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还需要登陆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官网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系统(以下简称“市级系统”)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操作另行通知。

3.经自主报名、学院评审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四、其他说明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有如下情况之一,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1.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品行不端、学术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者。

2.不能在当年正常毕业或无法获得学位者。

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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