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和《关于做好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00 冶金工程;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085600 材料与化工;085400 电子信息。
直博生: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00 冶金工程。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申请直接攻博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和突出的学术研究能力与潜质。并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三、招收程序
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招收程序如下:
1、“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 10 月 12 日至 25 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学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学院会对考生的申请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3、获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须按照学院所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着重对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并公布具体的复试办法。复试过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全程录音录像。原则上,2021年推免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个别学科点对于我校校内推免生采取现场复试。
4、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科研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5、对拟录取推免生,学院将发出拟录取通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6、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上海市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
四、复试安排
1、材料加工工程一、材料与化工一、冶金工程、材料加工工程二、材料与化工三专业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2020年9月28日-10月15日
复试形式: 网络面试
复试内容占比: 英语口语听力占比30%,专业课占比70%;
联系人:李娜(021-66136581)
2、材料学二、材料与化工五专业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2020年10月13号(周二)8:30~11:30(请推免生至少提前1天联系)
复试形式:网络线上面试(腾讯会议)
复试内容占比: 英语口语听力占比50%,专业课占比50%;
联系人:林根文(gwlin126@126.com)
姚美意(yaomeiyi@shu.edu.cn)
3、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2020年9月30日,10月8日-10月15日9:00-16:30
复试形式: 如只有校内推免生采取现场复试,如有外校推免生则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内容占比: 英语口语听力占比30%,专业课占比70%;
联系人:徐碧漪(021-66138044)
4、材料学一、材料物理与化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材料与化工二、电子信息专业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2020年10月13日下午1点
复试形式: 面试
复试内容占比: 英语口语听力占比30%,专业课占比70%;
联系人:张文竹(021-66132031)
五、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简介
材料学院目前已成为上海市乃至国家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前沿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每年培养研究生450名左右、本科生280名左右。学院自1994年成立以来,紧密结合国家、上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材料科学与工程、钢铁冶金领域的基础条件和优势,基本建成了高水平的本科-硕士-博士教育培养体系。学院的定位是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学院。
材料学院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个核心工作开展工作,强调对学生基础理论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主动把人才培养工作融合到学生成长成才的发展需求、融合到学院师资队伍和科研优势、融合到用人单位需求上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是上海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基地。我们通过“以赛带教、以赛促教”,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培养学生的能力。
在师资队伍方面,通过多年的培养和引进,构建了以5位院士领衔、56名省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组成的师资队伍。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11”引智基地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平台。
在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中,我们重点围绕先进高端制造关键材料,特别是能源装备用关键材料、能量与信息转换材料。孙晋良院士团队研制的碳/碳复合材料已装备陆、海、空军和火箭军部队多种型号的固体火箭系统,承担高新工程项目并为国家高新工程多种型号的固体火箭发动机提供配套的关键材料。其中,部分碳/碳喉衬配套型号导弹在国庆60周年阅兵式和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式上展示。周邦新院士团队研制了核电装备中燃料元件关键材料-锆合金材料,对我国国内核电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对我国核电能否“走出去”也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材料学院积极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现代冶金与材料学科”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通过建设积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从事现代冶金和材料科学研究的人才和团队。
六、材料学院推免生鼓励政策
1、推免生可优先自主选择导师;
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直博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3、上海大学研究生可申请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等奖学金,材料学院还自主设立了元琪奖学金、麦加奖学金、今井嘉夫奖学金、日之升奖学金、肯纳奖学金、艾伯纳奖学金等多种院级奖学金(具体奖项以当年通知为准);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优先资助参与国际交流;
5、接受跨专业申请;
6、优秀论文若被国外学术会议接收,可全额资助赴国外参加国际知名学术会议;
7、学院研究生每年可参加各类由学校或学院提供的国际交流学习机会,还可赴国外知名高校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
七、其他事项
1、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学校统筹安排各学科推免生和统考生招生计划比例,各学科均会预留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全校接收推免生总数不超过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50%。
4、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录取为直博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6、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