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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创建时间:  2021年03月22日 11:26  忻娜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根据《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订2021年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要结合本市和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我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具体相关操作流程及要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5505.htm,学生需提前进行平台测试。

1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咨询电话:021-66138044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英语面试100分;专业面试200分。

复试时间安排:3月25日

2、冶金工程、材料加工工程(二)、材料与化工(钢铁冶金方向)

咨询电话:021-66136581,021-66131615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英语面试、听力100分;专业面试200分。

复试时间安排:3月25日-3月26日

3、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一)、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1-7方向)、材料与化工(电子材料方向)、电子信息

咨询电话:021-66132031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外语面试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3月25日-3月26日

4、材料学(二)、材料与化工(先进材料方向):

咨询邮件:gwlin126@126.com,yaomeiyi@shu.edu.cn,jducase@shu.edu.cn

复试内容:复试总分300分,其中外语面试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3月23日-3月25日

5、材料加工工程(一)、材料与化工(金属材料方向):

咨询电话:021-66136581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英语面试100分;专业面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3月24日

6、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8-11方向)、材料与化工(新型显示方向):

咨询电话: 021-56333362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专业课面试100分;英语口语听力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3月25日

三、复试组织和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做好文字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

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前准备工作

1.复试分数线及招生名额

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学科及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链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5501.htm

招生名额(根据复试情况可能会有微调)

专业名称

名额(包括推免生)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36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1-7方向)

16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8-11方向)

6

冶金工程

21

材料学(一)

28

材料学(二)

61

材料加工工程(一)

57

材料加工工程(二)

57

材料物理与化学

34

电子信息

14

材料与化工(金属材料方向)

16

材料与化工(电子材料方向)

2

材料与化工(钢铁冶金方向)

32

材料与化工(新型显示方向)

4

材料与化工(先进材料方向)

20

2.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工作由各招生系所组织进行。

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具体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5504.htm。

五、复试

1.学院注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方面,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复试总分300分。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2.研究生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 2 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六、调剂信息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1-7方向)、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一、材料加工工程二、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钢铁冶金方向)、材料与化工(新型显示方向)、材料与化工(先进材料方向)、冶金工程专业可能有部分调剂名额。具体调剂方案待后续公布。

七、录取

1.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八、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做好思想政治品德函调(含档案)接收等工作。

九、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一、收费

上海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查询栏下的收费公示。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021-66136261

投诉、申诉电子信箱:clyjs@oa.shu.edu.cn

十三、复试工作疫情防控

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不组织学生进校复试。复试工作人员及复试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按照上海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

1、学校及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办法由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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