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喜迎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和上海大学建校100周年的笃行之年,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升新时代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激励广大研究生党员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和宗旨意识,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锤炼党性的熔炉、践行初心使命的考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和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党员先锋、优秀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标兵、十佳党支部书记、优秀主题党日、材料学院优秀党员先锋暨龙凤奖学金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和重点
(一)优秀党员先锋
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全日制、正常学制内硕士、博士研究生,在2022年6月1日前已转正的中共正式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同时在学术科研、创新实践、社会服务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党员群众充分认可。
(二)优秀党支部书记
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全日制、正常学制内硕士、博士研究生,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积极、认真、负责地开展支部日常工作,同时带领支部党员积极投入到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当中,并作出一定贡献。在学习、工作及生活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十佳党员标兵
“十佳党员标兵”学院在各支部、各中心上报的优秀党员先锋中推选1名,作为候选人,推荐到学校。
研究生“十佳党员标兵”须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学业成绩优秀,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火灾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中视疫情为命令、以防控为己任,关键时刻站得出来、顶得上去、冲锋在前、敢于担当、乐于奉献,作出突出贡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研究生标杆党员。
(四)十佳党支部书记
“十佳党支部书记”由学院在上报的优秀党支部书记中推选1名,作为候选人,推荐到学校。
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须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政治立场坚定、理论素质过硬、服务意识强烈,同时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掌握群众工作本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威信较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带领支部成员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统筹协调防控工作有效,执行落实防控措施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标杆。
(五)优秀主题党日活动
1.时间范围与申报数量:研究生党支部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间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学院共推荐1—2个。
2.主题鲜明。寓政治性、思想性、知识性、实效性于一体。
3.内容丰富。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做到“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有行动”,紧密结合学校、二级单位、党支部及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4.成效明显。参加的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具有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
二、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
1.宣传动员。今年以来,广大研究生党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不畏艰难、冲锋在前,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各支部、各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向研究生公开评选条件和细则,依托新媒体网络等平台,在研究生中做好宣传动员,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推荐(6月9日-6月14日)。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各中心按照比例组织推荐,严格把握推荐对象的标准和条件,研究提出初步推荐对象。应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做好推荐工作。
3.考察答辩(6月15日-6月17日)。个人荣誉由学院组织答辩评审;优秀主题党日活动由评审专家根据材料评选。
4.审核公示(6月18日-6月19日)。学院根据答辩结果确定推荐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党员先锋、优秀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标兵、十佳党支部书记以及荣获材料学院优秀党员先锋名单,并进行公示。获以上荣誉的学生同时获得龙凤奖学金。
5.推荐到学校(6月中下旬)。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对学院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确定拟公示对象。
6.公示(6月中下旬)。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7.决定(6月底)。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8.颁奖典礼(7月1日)
三、工作要求
研究生各党支部、各中心在2022年6月14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材料填写格式请参考附件7,电子版发至228904001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优秀党员先锋、优秀党支部书记等推荐材料”。纸质材料交至宝山校区东区B楼233室。
联系人:许慧晶 电 话:661221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党建中心
2022年6月9日
附件列表:
2.《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党员先锋”推荐审批表》
3.《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审批表》
4.《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主题党日”推荐审批表》
5.《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党员先锋”、“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推荐汇总表》
6.《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主题党日”评选推荐汇总表》
7.格式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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