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根据《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上大制(2017)7号)文件精神,决定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清退,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退对象
2014级及以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2016级及以前入学的硕士研究生。
二、处理方式
2022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应根据自身情况,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以下手续:
1.退学:未达到培养要求的,可按学校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2.结业:达到结业条件的,可按学校要求申请结业。
3.毕业:达到毕业条件的,应按时完成毕业答辩。
请相关研究生按时完成相关手续,逾期学生将予以清退并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