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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毕业研究生成绩综合排名评定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2年06月30日 09:01  忻娜    浏览次数:



各系、所、中心、研究生: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24号)及学校相关要求,现启动我院2022年毕业研究生成绩综合排名评定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1.评定方案:《上海大学材料学院毕业研究生成绩综合排名办法(试行)》(附件1)。

2.评定对象与条件:

(1)毕业时间为2022年的研究生;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应于本年度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评定类别:按照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三个类别,分别排序进行评定。

4、评定程序

(1)各班先组织同学按照《上海大学材料学院毕业研究生成绩综合排名办法(试行)》(见附件1)进行初排。

(2)排序无异议后交至系所教学秘书处(博士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各学科点负责老师签字后由系所秘书统一报送学院。学院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院将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盖章返回同学办理落户。7月5号下午4点前教学秘书需将材料交至学院。

5.需提交材料:

(1)各班按专业排名的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电邮发至各系所教学秘书处,报表格式见附件2,各系所教学秘书汇总后发电子版,打印版经学科点负责老师审定签字后交至学院。

(2)提档学生支撑材料(按汇总表排序),其中获奖证书可提交复印件,各系所教学秘书务必仔细审核,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须经导师签字确认。

(3)申请留沪研究生的《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表格可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纸质版(正反面打印,并按汇总表排序),由班级统一汇总交至系所教学秘书处,并经系所教学秘书审核后统一交至学院。个人信息表中“毕业生个人信息栏”需全部填写完整,“学习成绩评定栏”须将基本信息填写完整,成绩等级空着由经办人勾选后在经办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上海大学材料学院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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