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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日常量化考核细则

创建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10:53  张杰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情况,制定此日常量化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每学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三、考核评分标准

量化分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参与活动、参与学科竞赛、担任学生骨干、报到注册。

(一)参与活动

1.参加学院组织的校级、院级活动,原则上出席加1分,在活动中承担任务加2分,具体加分以每次发布的活动通知为准。

2.社会实践(如寒、暑假社会实践)完成结项后,项目负责人加2分,小组其他成员加1分,每人每期社会实践最多参加3个项目,未结项者不加分。校A级项目,项目成员每人额外加3分;校B级项目,项目成员每人额外加2分;校C级项目,项目成员每人额外加1分;校D级项目不额外加分。

3.班级、团支部可自行组织活动,由班长、团支书根据实际参与情况按学年评0-8分(同年级同系所同专业的不同班级需共同组织活动)。

4.报名活动无故缺勤,每次扣1分。

5.参与活动累积不超过20分。

6.活动组织者不加分。

7.活动结束后,加分明细由主办方公示7天,再由团总支办公室上传至学院科研教学信息管理系统中,公示期结束后原则上不再修改。

(二)参与学科竞赛

1.以学院科研教学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的证明材料为准

网址:http://10.10.22.49/index.aspx

2.取加分最高的3项赛事,同一竞赛下的多个赛道仅计算获奖等级最高的1项,同一参赛项目以最终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加分,参与加分、获奖加分、额外加分可累积。

3.国家级赛事仅认定《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内竞赛项目名单》(附件1,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每年发布的最新版为准,以下简称“榜单”)和《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附件2,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每年发布的最新版为准)内发布的赛事,其他国家级赛事均认定为省市级;国际级赛事经学院认定后按国家级赛事进行加分。

4.参与加分(系数a):成功报名国家级、省市级、校级竞赛,加1分。

5.获奖加分(系数b):

获得校级金奖(或同级别名次)加3分,银奖(或同级别名次)加2分,其他名次加1分;

获得省市级金奖(或同级别名次)加8分,银奖(或同级别名次)加6分,其他名次加4分;

获得国家级金奖(或同级别名次)加15分,银奖(或同级别名次)加12分,其他名次加10分。

6.额外加分(系数c):

获得“榜单”内前三项赛事省市级金奖(或同级别名次)加10分,银奖(或同级别名次)加6分;

获得“榜单”内前三项赛事国家级金奖(或同级别名次)加30分,银奖(或同级别名次)加20分。

7.每项赛事的最终加分为:

P=a+(b+c)*(6-n)/5 (n为获奖人在团队中的排名,n≤5)

P=a+0.1*(b+c) (n为获奖人在团队中的排名,6≤n≤10)

(三)担任学生骨干

1.在学院研究生党建中心、研究生会、研究生团总支、师生共享中心、新媒体中心、就业指导中心担任学生骨干,由分管老师根据实际表现评0-15分。

2.在党支部担任支部书记、委员等职务,由辅导员、研究生党建中心根据实际表现评0-15分。

3.在班级担任班长,由辅导员根据实际表现评0-15分。

4.在团支部担任团支书,由辅导员、研究生团总支根据实际表现评0-15分。

5.在学院研究生党建中心、研究生会、研究生团总支、师生共享中心、新媒体中心、就业指导中心担任干事,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表现评0-8分。

6.在学校党团研组织中担任同级别学生骨干,由学院根据其实际表现评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附负责老师签名及公章)。

7.在多个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骨干不累积加分。

8.所有勤工助学岗位均不加分。

(四)报到注册

每学期第一周无故不按时进行新学期注册每次扣5分。

四、其他说明

1.所有评定及加分均由研究生办公室确认无异议后生效。

2.量化分以一定权重参与相关评奖评优。

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

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0二二年十月

附件1:

2C9AB

附件2:

13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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